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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单位:

近期以来,进入学校参加公务活动的车辆较多,给学校交通管理造成较大的压力,同时,由于部分进入学校参加公务活动的车辆未严格按照学校管理制度履行申报手续,对学校车辆停放管理秩序造成较大影响。为加强对外来车辆管理,做好因公来校车辆管理服务工作,根据《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车辆停放和收费管理规定》(粤外艺职院后〔2017〕141号,以下简称《规定》)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履行申报手续。根据《规定》之第十一条“因公临时来校车辆,需向门卫出示我校主办部门发出的会议、讲座等活动的邀请函、通知(含手机短信、微信通知)、活动回执,或有学校领导、部门负责人到场迎接的,经核实后方可进入校园,在预定区域停放。”请组织活动的部门、单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提前告知来校参加公务活动方,对进入学校参加公务活动的车辆严格履行申报手续。

二、提前申领免费凭证。根据《规定》之第十一条“活动主办方需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将活动规模、外来车辆数目及车牌号码等内容填入《公务活动车辆免费申请表》向保卫处申报,保卫处审核后发放免费凭证。” 请组织活动的部门、单位提前办理有关手续,向保卫处申领《公务活动车辆免费凭证》,以供来校参加公务活动的车辆使用。

三、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各部门、单位应加强沟通协调配合,严格按照《规定》办事,积极做好对因公来校车辆的管理服务工作,共同维护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秩序。对因公来校车辆的管理服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意见,请向保卫处反映,保卫处将根据《规定》进一步做好管理服务工作。

联系人:张传忠(五山校区),电话:38458261;谭锦坤(燕岭校区),电话;37085613。

附件:1.公务活动车辆免费申请表

2.学校车辆停放和收费管理规定

保卫处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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