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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学院(部):

为规范我校兼职兼课教师管理,现将报送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校内兼课和校外兼课(职)教师材料的通知如下:

一、校外兼课(职)教师的资格审查及聘用

校外教师的聘用应严格按照《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校外兼职教师管理办法》(粤外艺职院〔2013〕180号)(附件1)和《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校外兼课教师管理办法》(粤外艺职院〔2013〕181号)(附件2)文件的要求执行。

1.校外兼课(职)教师的聘用条件:

(1)校外兼课教师是指聘请来校兼课的教师,其所在工作单位是学校。校外兼课教师应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原则上具有硕士学位或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按文件规定,校外兼课教师每学期授课不超过两门,周课时不超16节,以保证教师有足够的备课与教研活动时间。

(2)校外兼职教师是指学院教学单位根据教学需要从行业企业聘请的承担一定专业教学、技能培训等任务的专业技术人员。校外兼职教师应具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三年以上一线工作经历,具有与所教课程或专业相关的、经权威部门认证的中级以上职业资格。兼职教师每学期授课原则上不得超过两门,周课时不超16节。

2.需提交的材料

(1)校外兼课教师需交的材料有:由二级学院(部)审核原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商银行卡的复印件,所在单位盖章的工作证明,二级学院(部)审批通过的《校外兼课教师聘用审批表》(见附件3)。

(2)校外兼职教师需提交的材料有:由二级学院(部)审核原件,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证明、职业资格证、工商银行卡的复印件,与所在单位企业签订的工作合同或者工作协议的复印件,二级学院(部)审批通过的《校外兼职教师聘用审批表》(见附件4)。

(3)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17-2018学年第2学期校外兼职兼课教师汇总表(附件5)。

3.特别注意事项

(1)请各二级学院(部)根据校外教师的原单位区分“校外兼课教师”和“校外兼职教师”,并填写相应的表格。

(2)经人事处审核,资质合格的外聘教师一学期内原则上不允许变更教学任务。

(3)本学期续聘的外聘教师,无需再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商银行卡等复印件,仅需填报相应的审批表及现在所在单位工作证明或者工作合同(协议)。

二、校内兼课教师的资格审查及聘用

1.校内兼课教师资格审查对象

根据《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任课教师资格审查制度》(2006年8月制订,2012年2月修订)(附件6)规定,下列人员开课前必须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方能开课:

(1)无高校教学经历第一次开课的教师。

(2)非教师系列,但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资格的人员。

(3)跨专业开课的教师

请严格按照文件规定进行资格审查。

2.需提交的材料

(1)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2017-2018学年第2学期校内兼课教师汇总表(附件7)。

(2)《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任课教师资格审查表》(附件8)及文件中规定的试讲材料。

(3)《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校内兼课教师聘用审批表》(附件9)及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行业(职业)资格证复印件。

三、报送时间

以二级学院(部)为单位,于2017年12月8日(第十四周周五)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五山行政楼408房,电子版材料发送至 chenjianbing@gtcfla.net,联系人陈建兵,逾期不予受理。

教务处

2017年11月15日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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