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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8年民办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第一批)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粤教科函[2018]18号)为做好此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一)申报对象

各高等学校及教育科研机构在岗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人员。

(二)课题资助金额

课题资助经费额度为3万元/项。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根据《2018年民办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第一批)申报指南》(见附件1)所列进行选题论证。申请人应严格按照申报指南的选题开展研究。

2.申报者是我省高等学校及教育科研机构在岗的教师和研究人员,以及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民办教育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从事民办教育研究或管理工作经验,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3.申报者要立足广东,根据民办教育新法新政要求开展政策研究,体现地方特色,成果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课题研究须在6个月内完成。

4.申报者要以研究报告和政策文本作为课题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

5.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

(四)申报限额

我校限报2项,鼓励开展联合申报。

二、课题评审与管理

课题评审工作由广东省教育厅负责。省教育厅对申报课题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竞争性评审。

经评审入选的课题,省教育厅与课题所在单位签署委托协议。具体课题管理按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项目管理要求和协议内容执行。

三、申报方式和材料

1.申报者于2018年3月1日前把《广东省教育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2)电子版发至科研处邮箱kyc@gtcfla.net,逾期不予受理。

2.审核通过后,科研处将于2018年3月5日前通知负责人报送《广东省教育科研项目申请书》纸质版(一式两份)至科研处504办公室,纸质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同时申报者在在广东省教育厅项目申报平台(http://202.116.224.17)上申报。

科研处联系人:陈志菲  杨露萍

联系电话:020-38457753

附件:

1.2018年民办教育政策研究课题(第一批)申报指南

2.广东省教育科研项目申请书(高校)


科研处

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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