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各市县教师发展中心、教科研机构,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全省教育大会、《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目标和精神,打造高水平、高素质教师队伍,提升学校发展内涵,提升我省教育科研水平,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广东省学前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启动2019年度中小学教育科研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要求

(一)申报对象

2019年度课题面向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及教育科研机构在岗的教师和教研人员。

(二)项目类别与资助经费

2019年度项目分为一般项目、共建自筹两种类型,包括语文、英语、音乐、舞蹈、美术、学前教育、信息技术等学科,跨学科的课题,请选为主的学科申报。

一般项目的资助经费拨付至课题主持人所在单位,并参照广东省教育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列支相关费用,接受本中心的监督与相关审计。共建自筹项目立项不资助经费,由主持人自筹解决经费。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1.本年度项目根据《2019年度中小学教育科研课题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所列示的课题进行选题论证。课题申请人可在选题指南范围和框架内自选切入点和论证角度,自拟题目。

2.申请人须围绕建设新时代教师队伍,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结合我省基础教育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和理论问题为主攻方向。

3.申请人是我省在岗的教师和教研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4.申请人要立足广东,反映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研究的新水平,着眼于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的研究,体现地方特色,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项目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成果发表时须在醒目位置标明“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广东省学前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年度××××课题(课题批准号:××××)成果”。论文、研究报告须在1-2年内完成,专著须在2-3年内完成。

5.一般项目的申请人要求曾经主持过县(区)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其中粤东西北地区的申请人要求主持过校级课题及以上科研项目;省属学校申请人要求主持过校级课题及以上科研项目。

6.同一主持人的同一课题如已得到各级教育部门(含学校、区县、市)立项资助,不能再次进行重复申报。每个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不超过2项。

二、申报时间与方式

(一)申报时间

2019年7月18日至9月2日。

(二)申报方式

申请人须将课题申报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主题命名为“申报类别+学科+姓名”,如一般项目+语文+张三。

(三)申报材料

1.《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广东省学前教育师资培训中心中小学教育科研课题申请评审书》(word文档);

2.《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广东省学前教育师资培训中心中小学教育科研课题申请评审书》(打印签字后盖章,提供PDF扫描版);

3.申请人已立项课题的有关证明材料。

将上述申报材料打包整理为RAR或ZIP格式压缩包,并命名为“申报类别+学科+姓名”,如一般项目+语文+张三。

三、其它事项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广东省学前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将于2019年9月组织课题评审小组按照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进行评审,择优立项。

联系人: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朱灿勋 吴竞

电话:(020)37083291、(020)34226033

邮箱:kyktsb@163.com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495号行政楼205房,邮编:510507。

附件:1.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科研课题项目申报指南

2.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广东省学前教育师资培训中心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科研课题申请评审书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广东省学前教育师资培训中心

2019年7月15日

上一篇:温馨提示:2019-2020学年缴费通知

下一篇:关于高红妹等54名广东省中小学新一轮“百千万人才培养工程”小学、幼儿园名教师培养对象(第二批)培养期满考核结果的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