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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分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
2015-10-03 21:33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分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

时间:2015/10/3 21:33:19

为了加强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的管理,规范各部门成员的行为,保证分团委学生会日常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学生会的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一章 基本章程

一、组织性质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是在院分团委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学生组织。

二、工作任务

(一)代表和维护学前教育学院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加强我学院老师与广大同学的联系,协助和促进我系的教育、管理工作;

(二)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热情为同学服务,积极开展各种科技、文体、学习和公益活动,用实际行动营造积极、健康、活泼的校园文化和浓厚的学习氛围,积极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三)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根据学生会成员的需要,开展多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为学生会成员提高民主素质、发扬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三、宗旨和义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努力成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人才;

(二)组织和带领同学开展社会服务,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三)通过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代表学生参与我系教育和管理事务;

(四)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打造我系学生文化的良好氛围。

四、基本组织机构图

五、学生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一)学生会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在分团委学生会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分团委学生会一切工作和决议,有质询、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3.有参加分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二)学生会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遵守分团委学生会章程,执行分团委学生会决议。

3.积极参加分团委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分团委学生会交办的工作,维护分团委学生会的整体荣誉。

4.各级分团委学生会干部除履行成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二章 招新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干部管理制度,提升干部素质,增强学生干部选拔过程透明度,继续发挥学生干部在学院建设和发展,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中的积极作用。现结合我院实际,学生干部任职条件和选举程序如下:

(一)学生干部任职条件

1.的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前教育学院非毕业班学生;

2.想积极要求进步,政治品质、道德品质、心理品质俱佳;

3.在班级、宿舍等公共场所,无违反学院之规定的行为;

4.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工作态度端正,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能认清自己不但要在学生工作中发挥管理职能,更要注重对广大同学的服务作用;

5.具有很好的执行能力,服从上级领导,能按时按质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具有良好的民主作风,能紧密联系广大同学,能及时全面的了解广大同学的意见及合理要求,并及时向上级领导、老师反映;

6.能够自觉接受同学的监督,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7.热爱学生工作,工作认真负责、勤奋踏实,不惧艰难险阻,不怕脏、不怕累,不好逸恶劳;

8.能力突出,具备领导和带动广大同学进步的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

9.具有清正廉洁的干部作风。做事坚持原则,不因人而异,不搞特殊化,并且敢于同不良现象做斗争。

(二)学生干部选拔程序

1.报名

参加竞聘的同学,以自荐的形式到指定网页下载并填写《学前教育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招新登记表》报名竞聘。 (《招新登记表》见附件1)

2.资格审查

在任分团委学生会干部根据报名竞聘人数及所收到的招新登记表上填写的情况,对报名的同学进行初步审核,各部门根据报名者的综合素质确定候选人名单。

3.分团委学生会内部面试

由现任分团委学生会干部共同商讨,安排统一的时间和地点对各候选人进行面试。面试共有两轮。

4.拟任名单

各部门根据两轮面试的结果,评议无异议后上报候选人名单。

5.公开选举

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由各部门的候选人以团队的形式上台进行10分钟的团队和个人风貌展示。10分钟结束后,各学生代表可提问台上的任何一位候选人任意问题。最后,老师和学生代表对所有候选人进行投票。

6.公示

对高票通过的新任学生干部名单进行公示,成为学前教育系分团委学生会正式成员,学生干部按照自己所在的职位开展相关的工作。

第三章 工作制度

(一)活动开展制度

1.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每学期初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并按工作计划正常、及时开展工作,认真落实计划方案。

2.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可提议创新活动,活动开展前,须向副书记或主席团申请,使用规定的《学前教育学院分团委学生会活动方案模版》撰写方案,并向分管指导老师递交活动方案策划书。(《活动方案模板》见附件2)

3.分团委学生会不得擅自举办活动,否则,若引起不良影响或造成不良后果者,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4.分团委学生会成员参与活动时需到秘书部签到,活动结束是需签退。

5. 凡申请通过的活动,在活动实施过程中,各部门由部长定期向副书记或主席团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二)总结制度

1.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举办完活动后,必须及时向副书记或主席团上报总结材料并报秘书部备案。总结材料中包括以下几项内容:活动开展的时间、地点、人物、活动经过、宣传文稿、活动图片(音像)及活动总结。未及时上报的,副书记或主席团成员有责任加以催促。

2.主席团指定秘书处妥善保管好每一份总结材料,及时上传到百度云盘,不得遗失。

3.学期末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应及时编写本部门的期末工作总结,并报秘书部备案。若有未完成的计划内工作应说明理由。

(三)文件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管理工作统一由学生会秘书部负责,秘书部负责对分团委学生会所有文件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并及时对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在例会上向主席团汇报情况。此外,听取各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总结经验,保障学生会的工作顺利进行。

2.档案分类为:规章制度,分团委学生会成员名单、个人资料、联系方式,分团委学生会的对外联系方式,会议记录,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各部门学期活动记录,学生干部档案,分团委学生会的帐目和物品管理簿,平时发放的文件、报告等。平时有关档案都将据此分类,各类档案均要求保存电子版并上传到百度云盘(gwyxqxmsb@163.com)。

3.各部门将材料交到秘书部后,由秘书部按部门、类型存档。各部门如需查阅,归还时秘书部必须按原分类存放,并不得有缺损。

4.档案一般不外借,外系如须借阅,需经分团委副书记或学生会主席团同意,并在秘书部处进行登记并按时归还。

5.各类档案是副书记、主席团和秘书部对各部门工作表现作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也是秘书部对学生干部进行考核和评优的依据。各部门应该认真对待。

(四) 财务管理制度

1.分团委学生会的经费用于各部门的活动开展。各部门成员必须认真履行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2.分团委学生会的活动经费、票据及帐目由生活部保管。帐目明确,每位成员均有查帐的权利,保证财务公开及经费保管的严密性。

3.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在开展活动前提出申请,作出活动经费预算。经费的批准要征得主席团和系分团委副书记的同意。申请时须说明活动名称、时间、活动负责人、经费用途。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申请的,要在活动开展后的两天内说明情况。不申请者不予报销。

4.活动经费的凭证一般使用正式发票,在发票背面写清活动名称、时间、经手人签名。对不能开正式发票的购品应出据书面证明,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经手人签字。

5.经费使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任何人不得私自扣留、处置,如有违反,视情节予以处罚。

(五) 岗位责任制度

1.系分团委学生会采用副书记主席负责制。分团委由副书记整体负责,学生会由主席团整体负责,共同协助,副书记定期向系分团委老师、主席部定期向学生会老师汇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2.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采用部长负责制。由各部部长负责管理、指导和监督,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

3.学生会各部应积极、高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不推委、不拖拉、不敷衍、不推卸责任。各部若未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或出现事故,则按所负责任大小,根据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一定处分。处分分分团委学生会内部批评、学院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留职查看等。

4.对不服从调配、未完成任务或负有一定事故责任的分团委学生会干部,经副书记和主席团审议,并报老师批准,分别给予分团委学生会内部通报批评、警告处分、取消评优资格、留职查看等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除名。

5.各类处分的记录工作统一由秘书部负责,并报系分团委备案。

第四章 物资管理制度

(一)分团委学生会物资由系分团委学生会成员共同管理,由学生会秘书部统一负责,同时秘书部对主席团负责。

(二)所有权不明的物品暂归分团委学生会所有,学生会秘书部有权进行处理。

(三)借用分团委学生会物资需经系分团委学生会副书记、主席团或秘书部批准,借方需填写《学前教育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物资借用登记表》,由秘书部负责。借方要作出详细登记。 (《物质借用登记表》见附件3)

(四)外学院借用我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物资时,须提前3天以上向秘书部提出申请,经我学院分团委学生会主席团及秘书部讨论同意后,填写物资借用登记表。若借用的是贵重物资,我系有权利向外系索取5块钱的使用费。

(五)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登记,不得擅自借出系分团委学生会物资。未经批准,不得将借用的物资转借其他组织或个人使用。

(六)借用的物资如有损坏或丢失,借用的部门应视情况作出赔偿或购买同样实物抵押。

(七)归还物资时,在归还物资清点、验收无误并规整后,借用人必须在物资借用登记表已归还一栏签名确认,秘书部负责经办归还工作人员须在经办人栏目上签名确认。

第五章 例会制度

(一)各部门按照《学前教育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的例会方案》规定的时间召开常规例会,若有时间冲突,部门之间可适当调整,会议形式可自定。会议记录由秘书部记录并存档。(《例会方案》见附件4)

(二)所有例会实行签到制。会议前由秘书部点名,对迟到、缺席人员做好相应记录并存档,备案可查。无故迟到两次作缺席一次处理,无故缺席三次取消评优秀干部资格,情节严重者开除分团委学生会。

(三)请假者必须事先申请(各部门例会向部长请假,全体成员例会向秘书部请假)。批准方可有效。

(四)会议必须提高效率和保持严肃性,不得在开会期间说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参会者必须确保手机为静音或关机。会议期间,各成员要积极献计献策,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各部长在听取大家建议的基础上形成分团委学生会决议。

(五)每次会议后由秘书部整理好会议记录,保持会议室干净整洁,置物有序,走时需关掉电源,锁好门窗。

第六章 请假制度

(一)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或以学生会全体名义举办的活动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并且使用《学前教育学院分团委学生会请假登记表》填写,否则视旷会处理。(《请假登记表》见附件5)

(二)请假人必须将请假条在会议或活动开始前一天由部长签字,由副书记或主席团审批后交至秘书部。

(三)对于紧急情况临时请假,需通知部长。事后两天之内补交请假条到秘书部。

(四)请假次数超过3次(包括3次)者,失去评优评先资格并在全体成员会议上提出通报批评,超过5次(包括5次)者,开出分团委学生会。

第七章 考核制度

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长每人每学期的基础分为10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

(一)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减分:

1.例会或活动缺席一次 扣2分。

2.例会或活动迟到、早退一次各扣1分。

3.分团委学生会各部开展大型活动不参加者、或者参加时表现不好者扣除2分。

4.有损于学生会形象的视情节轻重扣2~4分。

(二)有以下情况者给予加分:

1.向部长或者主席团提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的每次加1分。

2.做出突出贡献或为本系或者学院赢得荣誉者每次加2分。

第八章 评优制度

(一)学生会优秀干部的评选

1.无任何违纪违规处分记录,工作态度端正。

2.工作积极认真,能够按时完成各项活动布置的各项任务。

3.评选对象: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部长

4.评选方法:个人考核总分占40% ,期末各部门投票数占40% ,老师投票占20% 。

(二)学生会优秀干事的评选

1.无任何违纪违规处分记录,工作态度认真。

2.工作积极认真,能够按时完成部长布置的各项任务。

3.评选对象:分团委学生会各部全体干事。

4.评选方法:

(1)各部门自行根据部门评优制度评选出优秀干事并将名单报送给分团委书记部或学生会主席部,各部部长对所报送干事,给予必要介绍。

(2)分团委副书记和学生会主席部根据各部门推荐的人员名单,对名单所列干事进行复查审议。

(三)评优等级为优秀、良好和及格三个等级。

(四)评优结果于每学期初前两周由秘书部公布粘贴于公告栏。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属于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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