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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信息公开指南
2010-08-21  (点击量:)

为了更好地开展我院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学院信息,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粤教办〔2010〕12号)以及《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特编制《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指南》将根据具体情况及时更新。解释权归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学院网站(www.gtcfla.net)上查阅,也可以到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地址:天河区瘦狗岭路463号办公楼701室)领取。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信息范围参见学院编制的《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可以在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也可以到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查阅。

(二)公开形式

学院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通过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开,网址为:www.gtcfla.net

2.通过学院OA网站向校内公开,网址为:http://portal.gtcfla.edu.cn/。

学院“信息公开”专题网对以上网站作相关链接。

此外,学院还将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通过报刊、电视、广播、新闻媒体、信息公告栏、年鉴、大事记、简报、会议以及其他便于师生员工或者其他组织、个人知晓的形式公开相关信息。

(三)公开时限

主动公开的信息,学院将在该信息制作完成或者获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开的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将在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学院主动公开以外的学院信息,可以向学院申请获取,学院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学院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63号办公楼701室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4:45,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0-38457353;

传真号码:020-38457353;

电子邮件:xxgk@gtcfla.net;

邮政编码:51064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学院申请公开学院信息,应填写《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申请获取学院信息,并填写《申请表》。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学院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电子邮箱。

(4)特别程序。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学院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学院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三)申请处理

1.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收到《申请表》后,将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要求补充或更正。

2.对不属于学院掌握的信息,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学院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学院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学院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经审查后,属于不予公开的学院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四)处理时限

学院收到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或提供的,将当场予以答复或提供;不能当场答复或提供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或提供;如需延长答复或提供期限的,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或提供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五)收费

学院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收取依申请提供信息所发生的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执行参照标准:《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我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09〕203号)。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凭有关证明,可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学院未依法履行学院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院监察审计处投诉。监督电话:020-38458854,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63号办公楼502室;邮政编码:510640。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附件: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


法人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电子邮箱


所 需 学 校 信 息 情 况

所需的学校信息

文件名称


文 号


或者其他特征描述:

所需信息的用途(单选,并提供自身特殊需要关联性证明)

□自身生活需要 □自身生产需要 □自身科研需要 □查验自身信息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仅供公民申请)

□申请(减免费用须提供证明) □不

提供信息的指定方式(单选)

□纸质文本 □电子邮件 □其他

获取信息的方式(单选)

□邮寄 □传真 □网上获取 □自行领取 □当场查阅、抄录

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依法合理使用信息承诺协议

本人承诺所获取的学校信息,只用于自身的特殊需要,不作任何炒作及随意扩大公开范围。

承诺人(法人代表)签名:










       受理号:广外艺公开[ ] 号(由受理员填写,与回执号一致) 受理员:

 

技术支持:现代教育技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