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23号)精神,现将2013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 放假时间: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上课。
二、 清明节放假期间有关事项:
(一)清明节放假期间各类课程停课;
(二)4月7日(星期日)补上4月5日(星期五)的课,原安排在4月7日(星期日)的各类课程停课;
(三)请各教学单位通知到全体教师、学生及教辅人员,要切实做好教学安排工作,确保教学秩序稳定;
(四)各部门单位要在清明节放假前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并切实做好节日的值班安排和安全保卫工作;
(五)为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信息畅通,节假日期间,学院在院长办公室设总值班室,值班工作总负责人: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主任叶康荣。学院24小时保卫值班电话:五山校区:38457910,燕岭校区:37083901。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
201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