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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指南

政府批量集中采购、电商直购、网上竞价、协议定点、教育部门协议采购等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指南
2019-04-22 11:25  

一、政府集中采购品目范围及金额标准

(一)2016年度省级政府采购通用类项目执行分类表

(二)现行省属教育部门协议供货各类品目限额标准(同一单位同一经费预算采购同一品目的货物,每年度总额不得超过限额标准)

教学专用仪器设备,同一品目采购金额120万元以下(不含120万元);

图书馆电子资源(中文电子资源和外文电子资源),单库每年金额80万元以下(不含80万元);

体育设备,同一品目采购金额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

教学乐器,同一品目采购金额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

其他专用家具(教学课桌椅、学生食堂家具、图书馆家具、学生公寓家具、实验室家具及配套装备),同一品目采购金额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

 

二、法律法规依据

1. 关于印发《2016年度省级政府采购通用类项目执行分类表》的通知(粤财采购〔2015〕29号)

2.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部门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教装备函〔2016〕11号)

3.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招标采购实施办法》(粤外艺职院〔2016〕214号)

4.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三、归口管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1.归口管理部门:后勤处

2.办公地址:五山校区学生宿舍9栋213室

3.经办人:陈懿、张周明,咨询电话:38458751。

 

四、采购程序

(一)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程序

1.采购计划申报与审批

(1)发布政府采购通知。按照政府采购时间要求,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小组(后勤处)应及时在校园网发布政府采购计划申报的通知,明确采购计划上报时间、配置标准、填报格式等。批量集中采购方式按上级规定全年共组织实施4期,分别是在2月1日、5月1日、8月1日、11月1日前上报采购计划(如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电商直购、网上竞价、协议定点、教育部门协议采购等采购方式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结合采购需要,原则上每个学期安排组织实施3期。

(2)采购计划申报。使用部门按照通知要求,根据部门采购需要,填报采购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按学校经费审批权限完成审批后统一报送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小组(后勤处)集中汇总,采购计划报送周期和时间须严格按照要求执行,逾期未上报的,不予受理,计划一经上报,不予调整修改。

(3)采购计划汇总与审核。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小组(后勤处)组织汇总采购计划,按要求编制配置类别、技术参数、预算标准等采购需求,经后勤处领导和招标办审核、后勤处分管校领导审批后组织政府采购计划上报和下单。

2.组织政府采购。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小组(后勤处)会同招标办、使用部门登陆政府采购平台上报政府采购计划和下单。

3.合同签订、项目实施及验收、付款等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小组(后勤处)负责将项目采购合同副本、验收报告副本等相关信息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平台上进行备案、公开。

(二)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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