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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
关于做好2017年学校定点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 |
2019-04-18 11:50 |
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定点采购管理工作,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学校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直预算单位定点采购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16〕16号)和学校印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粤外艺职院〔2017〕39号)等要求,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确定成交供应商 后勤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完成项目立项、确定具体采购需求后,通过广东省电子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的计划管理系统编报一般采购计划,并将采购计划推送至定点采购系统实施定点采购。具体项目分类、预算标准和操作程序如下: (一)装修工程、修缮工程 1. 采购预算10万元以下的,由后勤处组织相关部门人员组成采购小组,按照就近便利、服务质量、综合资质等因素,在定点采购系统供应商库中选择不少于5家供应商,采取实地考察评比等方式,直接选定2家定点供应商承担学校2017年相关装修、修缮工程项目,并按规定通过定点采购系统办理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操作程序。 2. 采购预算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至50万元以下的,后勤处组织项目使用等相关部门人员在定点采购系统供应商库中通过摇珠方式确定供应商;如项目情况特殊,由项目使用部门提出,经后勤处、招标办审核,招标采购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在定点采购系统另行选择确定供应商。后勤处也可以通过定点采购系统采取竞价方式实施采购活动。 3. 采购预算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至200万元以下的,后勤处组织项目使用等相关部门在定点采购系统供应商库中通过摇珠方式选择1至2家定点供应商,另在定点采购系统随机抽取2家定点供应商一并参与竞价,按照满足技术、服务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4. 采购预算金额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依法组织实施。 (二)办公家具、印刷服务 1. 采购预算50万元以下的,后勤处组织相关部门人员组成采购小组,按照就近便利、服务质量、综合资质等因素,在定点采购系统供应商库中选择不少于5家供应商,采取实地考察评比等方式,直接选定2家定点供应商作为学校2017年固定的供应商。如项目情况特殊,由项目使用部门提出,经后勤处、招标办审核,招标采购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在定点采购系统另行选择确定供应商。后勤处也可以通过定点采购系统采取竞价方式实施采购活动。 2. 采购预算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至200万元以下的,后勤处组织项目使用等相关部门在定点采购系统供应商库中通过摇珠方式选择1至2家定点供应商,另在定点采购系统随机抽取2家定点供应商一并参与竞价,按照满足技术、服务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 采购预算金额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依法组织实施。 (三)其他定点采购品目范围 1. 采购预算50万元以下的,根据各品目类型,按照项目实际情况,由项目使用部门提出定点供应商的建议名单,符合定点采购要求的,后勤处组织项目使用等相关部门可以按照建议名单直接选择1家定点供应商,就采购需求、价格等通过定点采购系统议价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勤处也可以通过定点采购系统采取竞价方式实施采购活动。 2. 采购预算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至200万元以下的,后勤处组织项目使用等相关部门在定点采购系统供应商库中通过通过摇珠方式选择1至2家定点供应商,另在定点采购系统随机抽取2家定点供应商一并参与竞价,按照满足技术、服务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 采购预算金额达到200万元及以上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依法组织实施。 二、合同订立 后勤处和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交易确定的项目内容、价格、服务(交货)期限等事项在3个工作日内通过定点采购系统确认合同。后勤处应按照学校合同管理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与供应商签订纸质合同,并通过广东省电子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的合同管理系统完成合同公开和备案。 三、验收及评价 后勤处应依照合同条款及时进行验收,并在定点采购系统中对成交供应商进行评价。 四、资金支付 完成验收后,后勤处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各部门、单位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二)如上级部门、学校另有发布新的规定或调整,以新的规定或调整为准。 (三)2017年1月1日之前已签订的合同继续执行至合同期满。 (四)如项目技术参数复杂、情况特殊,定点采购无法满足采购需求的,且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可以选择采用政府公开招标、竞争性磋商等法定采购方式。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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