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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管理实施办法
2017-10-10  

粤外艺职院〔2017〕297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

宿舍内务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现将《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

2017年7月16日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宿舍内务

卫生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意识和能力,养成良好卫生习惯,防止疾病传播,确保学生宿舍整洁、美观、规范、有序、和谐,以及学生身心健康。根据本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情况作为学生综合测评及评奖评优的参考依据。

第二章 内务卫生值日制度

第三条每间宿舍由本宿舍成员推荐宿舍长一名。宿舍长应安排好本宿舍成员值日轮值表,负责本宿舍的防火防盗、内务卫生、宿舍作息以及住宿费、超额水电费缴交等检查、督促、提醒工作,协调好舍友之间的关系,并带头组织参加安全用电、消防演习、内务检查评比工作,及时向宿舍管理人员及检查同学汇报本宿舍异常情况(特别是未按时归宿的同学)。宿舍舍长实行轮换制度。

第四条值日生每日须按照“宿舍内务卫生标准”进行宿舍内外卫生打扫。定时将宿舍垃圾送往定点垃圾池或垃圾回收点,实现门前“三包”(门前无张贴、无垃圾、无杂物),宿舍卫生间、盥洗室、阳台上物品摆放整齐。

第五条值日生有义务督促宿舍成员进行个人内务整理工作,收拾好个人床铺、书柜、行李架、储物柜、桌面物品。

第六条值日生要做好宿舍用水用电管理,杜绝长流水、长明灯,出门关水、断电。

第三章 宿舍内务卫生标准

第七条整体布置:室内家具和生活用具按规范化要求定点摆放。宿舍布置力求美观大方,空气清新,格调健康高雅。

第八条阳台无垃圾堆放、护栏上不得放置物品,晾晒衣物。

第九条门、窗干净整洁。门上无张贴;窗户洁净。

第十条地面保持清洁,垃圾应放入套有垃圾袋的纸篓,并及时清理。地面上不乱堆乱放个人物品及其它杂物。

第十一条个人物品收入储物架或装箱入包,行李箱包在行李架或空闲床铺上整齐摆放;储物柜和行李架上不乱堆杂物。

第十二条桌面无灰尘,桌面物品整齐摆放;人离宿舍须将方凳置于桌下,桌面不能堆放食品和杂物。

第十三条床铺整齐。被子叠放在靠窗一侧,枕头置于另一侧;床面不堆放衣服杂物;非休息时间,需撩起蚊帐;床下鞋子物品放置整齐;床上桌面收起;不使用床帘。

第十四条书架内书本、物品必须放置整齐。

第十五条墙面、天花无污渍、蛛网。布置要统一、美观、健康。所有张贴物均用透明胶固定,不要使用胶水或双面胶。

第十六条室内不得拉绳随意挂置衣物,衣物不挂在蚊帐杆及铁丝上。

第十七条盥洗室内生活用品统一摆放,脸盆、洗衣桶叠放一致;洗漱用品统一放置搁板;洗衣台保持清洁;不长期存留待洗衣物。

第十八条卫生间无异味;厕具洁净,无污物、无尿碱、污渍;卫生洁具摆放整齐。

第十九条无违规电器,接线板应选用经国家3C认证的产品。接线板应放置在不易触及的地方。

第四章宿舍内务卫生评分标准

第二十条评分标准:

项目

检查内容

具体要求

阳台或走廊(15%)

1

走廊地面

无头发、无垃圾 (10分)

2

护栏

无尘埃 、无放置物品 (5分)

宿舍内务(55%)

3

门扇、门框

无尘埃、无乱张贴 (4分)

4

窗户、窗台、

窗框

无尘埃、玻璃明亮 (4分)

5

地面

无垃圾、杂物 (8分)

6

行李架

行李摆放整齐、堆叠安全 (5分)

7

储物柜

柜顶上物件摆放整齐 (5分)

8

桌子

桌面物品摆放整齐;桌面无灰尘、杂物 (3分)

9

床铺

床上用品洁净,统一叠放,蚊帐收起;无床帘(8分)

10

床下

鞋子摆放整齐,地面干净,鞋头摆放统一 (5分)

11

书本摆放

摆放整齐、美观 (5分)

12

天花、墙壁、

风扇

无蜘蛛网,墙壁无人为污渍,风扇内外无灰尘(5分)

13

衣物

衣物晾挂在阳台或走廊,不在宿舍内晾挂衣物(3分)

卫生间、盥洗室卫生(20%)

14

物品摆放

盆、桶相叠放置;洗漱用品摆放一致 (3分)

15

卫生间

地面、墙壁无污渍;厕具洁净无污物、污渍;卫生洁具摆放整齐 (8分)

16

洗衣台

洗衣台无杂物污渍 (3分)

17

地面

清洁干净,全天保持果皮、纸屑等垃圾不下地(3分)

18

搁板

卫生用品摆放整齐 (3分)

无违规电器(10%)

19

无学校明令禁止使用的各类违规电器(10分)

第五章 宿舍内务卫生检查制度

第二十一条每周一进行全校学生宿舍大扫除。按照卫生标准及评分标准予以评分(见第三章、第四章),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的学生工作人员进入学生宿舍进行检查和判分。

第二十二条每周三及周四按照二级学院宿舍数的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抽查的宿舍将在周一进行公布,由物业宿管部门员工、学生处有关工作人员、宿委会学生工作人员联合开展抽查工作。内务抽查标准及评分标准如下:

(一)走廊无垃圾、杂物堆放(门前三包,垃圾定点投放)。

(二)护栏无放置物品(避免高空坠物)。

(三)宿舍地面清扫干净,无垃圾、杂物。

(四)家具摆放整齐(床、储物柜、桌椅等)。

(五)个人物品、书籍摆放整齐(行李架、储物柜顶、桌子、床上小书柜、床下)。

(六)床铺整洁,铺床叠被、蚊帐挂起。

(七)宿舍内无乱挂杂物和衣物。

(八)阳台保洁用品摆放整齐(盆、桶、杯、洗漱用品及卫生洁具等);无阳台宿舍请将洗漱用品统一放置。

(九)无违规电器。

评分标准:以上一至八项,每项1-10分赋分;第九项20分,发现违规电器扣完,并收管违规电器。

第二十三条在宿舍内务检查过程中,发现内务卫生工作落后的宿舍,将反馈给各二级学院,由各二级学院限期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敷衍应对的宿舍和个人,以及拒绝、阻碍检查工作的宿舍和个人,严格按照《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予以纪律处分。

第二十四条宿舍内务卫生检查结果实行通报。周一宿舍内务分与平时检查内务分的平均分,定期通报。学年度内务平均分在60分以下为不合格宿舍,按《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综合素质测评方案》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违反学校宿舍有关管理规定的,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学校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原《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管理实施办法》(粤外艺职院〔2009〕162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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