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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咨询论证工作指南
学校重大事项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工作指南 |
2019-04-22 11:29 |
一、咨询论证范围 下列事项在决策前应组织专家进行咨询论证: (一)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全校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包括: 1.制定、调整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重大的教育教学改革方案。 2.制定、调整学校办学规模、专业设置规划、中长期财务计划、重大商业贷款计划。 3.学校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计划调整方案,学校人员聘任制、收入分配、医疗保障、住房、职称评聘等涉及教职工切实利益等方案。 4.全校办学资源的配置和重大调整;校办产业的开发、产权变更和学校无形资产的授权使用。 5.其它重要事项。 (二)重要项目立项。包括: 1.20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不动产购置项目、房屋修缮项目,单件10万元以上或批量20万元以上大宗物资及设备采购项目,20万元以上的土地、房屋以及大型贵重设备器材等资产的出租、出借和转让等。 2.国内外合资、合作项目(含合作办学)以及对外投资项目。 3.其它重要项目立项。 (三)学校领导认为应当进行专家咨询论证的其他决策事项。
二、咨询论证管理 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咨询论证工作。涉及两个及以上部门的,由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咨询论证工作。业务归口按照职能部门职责范围进行划分,如部门职责调整则业务归口相应调整。 基本建设及修缮改造工程归口管理部门为后勤处、各类物资采购和服务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为后勤处; 信息化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为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教学条件建设需求、合作办学、实习、见习、教材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为教务处;科研、教研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为科研处; 图书文献(包括电子版、软件等)归口管理部门为图书馆; 实训室建设项目(基建、修缮项目除外)归口管理部门为实训管理中心; 校企合作归口创新创业学院; 社会培训等项目业务归口管理部门为继续教育学院;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项目归口管理部门为广东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涉外项目归口为校长办公室等。
三、咨询论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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