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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零散采购工作指南
2019-04-22 11:27  

一、部门零散采购限额标准

预算金额1万元及以上至5万元以下的工程、货物、服务,由招标小组组织询价,实施程序按学校招标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执行。

预算金额1万元以下的工程、货物、服务由招标小组或使用部门自行组织实施。

 

二、法律法规依据

1. 《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招标采购实施办法》(粤外艺职院〔2016〕214号)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采购程序及要求

1.采购计划申报与审批。使用部门根据部门采购需要,填报采购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按学校经费审批权限完成审批后按项目分类报送归口管理的招标小组。

2.招标小组根据已批复的采购计划编制采购询价文件或询价表,询价文件或询价表必须包含项目名称、采购预算金额、采购清单及要求、保修规定等内容。

3.招标小组可通过电话、邮件、校园网、市场实地调查等方式发布采购信息,邀请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询价,参加询价的有效供应商应不少于三家。

4.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按“价低者得”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参加询价的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但询价结果满足项目需求的,由招标小组讨论确定成交供应商。完成询价后,招标小组需按规定填写《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部门零散采购询价记录表》,记录表由招标小组成员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存档,并作为签署合同、报账的佐证材料之一。

5.合同签订、项目实施及验收、付款等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四、归口管理部门

学校根据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和招标采购工作的需要,设立七个项目招标小组,分组及归口管理范围如下:

1.基建、修缮项目招标小组,由后勤处负责人担任组长,由基建管理科负责人担任副组长,负责基本建设及修缮改造工程的招标采购组织工作;

2.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小组,由后勤处负责人担任组长,由资产管理科负责人担任副组长,负责各类物资采购和服务项目的招标采购组织工作;负责纳入政府协议定点采购、政府批量集中采购、政府电商直购、政府网上竞价、教育部门协议采购等政府采购模式和适用范围品目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组织和实施工作;

3.信息化项目招标小组,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信息化项目的招标采购组织工作;

4.实训室项目招标小组,由实训管理中心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实训室建设项目(基建、修缮项目除外)的招标采购组织工作;

5.教材(含成教生教材)采购项目招标小组,由教务处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教材(含成教生教材)采购的招标采购组织工作;

6.图书采购项目招标小组,由图书馆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图书文献(包括电子资源、软件等)采购的招标采购组织工作;

7.其他项目招标小组,由项目实施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负责招标项目的招标采购组织工作。

 

附件【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部门零散采购询价记录表 .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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