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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关于做好2016年第3期4类办公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A4激光打印机和空调机)政府批量集中采购计划工作的通知
2019-04-18 11:17  

各部门、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省直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15〕30号)(附件1)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外艺职院〔2016〕211号),各部门、单位采购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A4激光打印机和空调机等4类设备纳入批量集中采购范围,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部门、单位根据4类办公设备批量集中采购基本配置标准(附件2),于2016年7月15日前提交经批准的请示和《采购申报表》(附件3),交到后勤处陈老师处,采购申报表必须有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名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本发至cheny@gtcfla.net。我处根据各部门、单位的采购需求汇总整理,然后根据学校采购程序报招标办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批后,会同招标办在政府采购系统进行批量申报。因财厅的采购系统采购周期较长,请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做好计划和申报工作。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38458751;电子邮箱:cheny@gtcfla.net


    办公地点:五山校区9栋学生宿舍213资产管理科办公室。后勤处


 

后勤处

2016年6月30日

附件【20160627关于做好2016年第3期4类办公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A4激光打印机和空调机)政府批量集中采购计划工作的通知.zip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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