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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
关于转发广东省财政厅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规定等文件的通知 |
2019-04-18 11:43 |
各部门、单位: 近期,广东省财政厅颁发《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2017年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财采购〔2016〕10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直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16〕13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直预算单位网上竞价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16〕14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直预算单位电商直购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16〕15号)、《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直预算单位定点采购工作的通知》(粤财采购〔2016〕16号)等文件,明确从2017年1月1日起政府集中采购执行新的目录及限额标准,批量集中、网上竞价、电商直购、定点采购等采购模式的适用品目范围、预算标准等也进行了相应调整,特别是适用品目范围新增了办公家具、计算机设备维修保养服务、办公设备维修保养服务、空调维修保养服务、电梯维修保养服务、法律服务、审计服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印刷服务、物业管理服务、装修工程、修缮工程等。 认真组织学习,深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通知精神,并按照学校招标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程序报送归口管理部门(招标小组)组织招标采购,避免出现违规采购行为。各部门、单位在招标采购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请及时与学校招标办或归口管理部门(招标小组)联系。招标办联系电话:38457415,招标办联系地址:五山校区办公楼601室,联系人:彭老师、吴老师。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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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规定的五个通知.docx】已下载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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